——法律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
各种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人们对物业管理服务要求的提高,使物业服务企业在企业管理日益走向规范的同时,还要应对越来越多的新问题、新情况。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急企业所急,从2008年起,每月11日、22日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由协会的法律顾问坐班,定期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008年3月11日,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如期拉开序幕,法律顾问刘烜辉热情接待了前来咨询的会员单位代表,向他们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得到专业人士指点后,会员单位代表们均表示获益良多,协会举办的“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非常有意义,为他们解决了不少工作上的困惑。
当天上午9时许,刘烜辉律师刚坐下不久,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就来了。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遇到的麻烦是,小区内100多户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达半年以上,物业公司欲向这些欠费业主发律师函,因此想咨询律师函如何办理。刘烜辉律师向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议,如要向业主发律师函,首先要列出一张欠费清单,清单上涉及的房号、户主、欠费时间和费用等内容要尽可能详细,欠费情况不能确定的,可以暂缓。提供欠费清单的同时,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给律师一份委托书,授权律师处理此事。
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提出,如果发了律师函后,业主仍不交费,是否可以起诉至法院。“如果起诉至法院,维权成本比较高。”刘烜辉律师建议,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为支付令的成本较低。如果在15日内,业主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物业公司可凭支付令申请法院执行。不过对于家住外地的业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支付令和诉讼这两种维权方式。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非常感激刘律师的建议,表示此次来咨询收获很大。
第一位咨询者还没走,南宁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早早就等在了门外。南宁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8年1月15日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物业招标会上中了标,对方不但迟发中标通知书,而且至今没有与南宁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南宁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心事情有变,因此前来请教律师。刘烜辉律师仔细看了标书等相关文件后认为,标书在日期及违约责任的约定上有缺陷,如果非要追究责任,对南宁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不非常有利,建议物业公司最好还是与房开公司多沟通,争取早日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南宁市好帮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手里拿着一份判决书前来咨询。他们公司服务的小区中有一户业主,从2005年10月起就不交物业费了,该户住宅面积580多平方米。他们一直催交,但至今对方分文未付。不得已,南宁市好帮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只好于2006年11月向法院起诉,法院虽然判决业主应如数交纳物业费,但业主不服,向中院提起诉讼。南宁市好帮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审没有请律师代理,为了保险起见,想在二审请律师代理。刘烜辉律师就是否该请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就如何完善证据提出了建议。
“法律咨询服务日”当日会员单位均反映良好。会长黄栎表示,协会作为行业组织应该为各会员单位做好服务,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尽可能地帮助企业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难题与困惑,只有企业好了,壮大了,我们的行业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作为协会的法律顾问,刘烜辉律师非常赞同协会的做法,在目前物业公司维权成本高、救助渠道比较缺乏的情况下,由协会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能够减少物业公司的维权成本。
除了定期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外,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还将开展投诉协调、行业培训等综合一体化的服务,目的是为了尽最大努力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同时提高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做到让业主满意、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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