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03年11月经南宁市民政局核准登记,同年12月24日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正式宣告成立,是一个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发、自愿成立的地方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按照“自办自愿、经费自筹、多向服务、利益共享、多边协作、规范自律”的模式运作,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目前,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共有会员企业215家(截止2024年5月),会员单位管理的物业面积超过南宁市物业管理总面积的80%,已成为南宁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自成立以来,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民政局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坚持以“维护行业诚信,构建和谐服务”为目标,以“为政府和会员服务,努力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心,不断探索创新协会运作机制、运作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开展理论研究、参与政府立法、服务会员企业、加强行业交流、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扩大行业宣传、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在开展行业理论研究方面,先后承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证研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研究》《物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临时管理规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研究》《物业服务价格机制的培育和完善》等多个行业课题研究;在参与政府立法方面,参与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西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南宁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评分细则》等自治区、市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等等。
成立20年来,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工作多次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肯定和表扬以及社会各界的赞誉,先后被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优秀物业管理协会”“年度优秀地方物业管理协会”、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全区先进社会组织”、被市民政局评为 “南宁市先进社会组织”“5A等级行业协会”等。
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新形势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部署,也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展现新气象、贡献新力量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自身健康发展,近几年,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不断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2016年8月26日,中共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走向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建+物业服务”双向发展的探索之路。
2018年1月5日,在各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下,中共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中第一个成立党委的协会。党委成立后,以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牵引,实施了“党旗领航 红色物业”系列行动,积极探索推行“党建+物业服务”工作模式,不断引领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汇聚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2018年7月8日,中共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党员大会暨党委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下辖5个党支部,开创了协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2018年7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下发《关于开展 2018 年两新组织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提升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8〕45 号),中共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委员会被列入“2018 年两新组织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提升名单”,成为全市35个重点打造的两新组织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之一。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今后,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党委将继续积极响应时代的呼唤,更好的团结和凝聚各方面力量,不断将协会打造成一个政治坚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品牌协会;在“党旗领航红色物业”的新理念下,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南宁市物业服务行业加强党的政治引领,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目标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