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
问题一:建设单位不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宋菲律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移交承接查验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二:业主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宋菲律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题三: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决定纠正吗?
宋菲律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申请行政主管部门纠正业委会的违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