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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17/4/8 文章来源:  点击:1611次
2016年12月22日
 
问题一: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是否是小区的业主?
律师: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房产证上可以记载不只一个业主,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共有人也是房屋所有权人,是小区业主的范畴。
问题二:业主哪些行为不属于模范遵守物业法律法规?
律师:业主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二)侵占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三)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四)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五)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六)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污水和杂物,往楼下抛弃物品;(七)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八)随意停放车辆,妨碍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九)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十)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十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述行为的,不属于模范遵守物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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