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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4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授予光明城市·雅集苑小区等13个项目“2024年度南宁市物业服务示范住宅小区(大厦、院校)”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举办2024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转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南宁市“美好家园”小区评选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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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267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1/7/22 文章来源:  点击:706次
2019年9月22日
 
    问题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保安服务资质才能提供保安服务?
 
    律师: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属于法律规定的保安服务内,物业服务企业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即可,不需要取得保安服务资质。
 
    问题二:保安员可以采取哪些保安服务措施?
 
    律师: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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