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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3/4/12 文章来源:  点击:656次
2023411
 
问题一:业主私自将房间改成厨房,改造过程中发生渗水,导致与楼下业主产生纠纷,物业该怎么处理?
 
律师:物业可以制止该业主继续改造,并告知楼下业主可要求楼上业主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将房间或者阳台改造成卫生间、厨房,当发生前述行为时,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并在调查、了解情况后按照法定权限予以依法处置;超出权限范围的,分别通知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公安、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主管部门到场依法处置。行为人的行为给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除上述情况外,业主、物业使用人还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律师: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损坏、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侵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擅自架设电线、电缆;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随意弃置垃圾,将有毒有害废液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露天烧烤,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擅自排放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噪声;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损坏消防、人民防空设施及器材;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饲养动物;
十三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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