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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宁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南宁市“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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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348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3/12/21 文章来源:  点击:889次
20231211
 
    问题一:卫生间管道渗水,应该如何划分责任?
 
    律师:一般情况下,管道渗水由上层业主承担责任,也有例外情况,一是卫生间的防水有五年的保修期,开发商在此期间承担维修责任,但若家庭装修改变了原有的防渗水结构、管道结构,那么将由装修单位或业主自行承担。二是下水道管道破裂,则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是由业主或其他用户的原因造成的。
 
 
    问题二:房屋外墙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律师:一般购房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买房支付的房款仅包含墙体的一半,外墙部分则属于公摊面积,即是说外墙应是该栋房屋的全体购房人一同共有,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外墙的使用应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并且由此产生的收益也由共有人一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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