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
问题一:业主不在规划车位停车,建筑外墙脱落致其车辆受损,业主是否有责任?
律师:有责任,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物业单位需要承担责任,但由于业主没有在规划车位内停车,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业主自己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问题二:物业想在小区举办游园会等活动,能否使用业主公共收益?
律师: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通过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投票决定,用于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邀请第三方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派运经费和经营性收益进行审核所需费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等。经业主大会投票决定,可以使用公共收益来举办游园会等业主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