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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开展“助力骑手、能帮就帮”行动的倡议书
关于缴纳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广西南宁人为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物业服务企业自动退会的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25年会员企业年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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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370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时间:2025/1/23 文章来源:  点击:90次
2024年11月22日
 
问题一:在什么情况下住宅小区要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小区需要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成立的;
(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问题二: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哪些人员构成?
律师: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业主等59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主任由社区(村)“两委”成员担任;副主任至少包含1名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可以采取分类后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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