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问题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什么职责?
律师: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或者全体业主会议,报告年度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三)组织业主依法选聘、解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
(四)组织业主决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拟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相关审计工作;
(五)组织业主筹集、续交、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并负责组织相关审计工作;
(六)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缴纳物业费用,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鼓励选聘第三方物业评估机构参与协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组织业主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
(八)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部分的档案、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
(九)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
(十)及时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十一)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执法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十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履行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相关工作职责;
(十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题二:业主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业主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的利益关系;
(六)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行为;
(七)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