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物业家底还是业主家底? |
时间:2008/9/19
文章来源:南国早报 2008-08-19 南国早报网实习生 周英 唐建得 点击:3151次 |
|
|
|
8月6日,一家物业公司举办“物业服务内部管理开放日”,邀请部分业主参观平常不关注的“小区景点”——发电机房、二次加压房等等,让业主知道这些东西也都是全体业主的家当。但更多的人认为只有房子才是自己的财产,可实际上房子只占了物权的50~60%(详见本报8月18日第24版)。物业部门工作大家知多少?物业部门是否应该向大家揭开内幕,做到公开?电梯等也有业主物权的一部分,业主会更爱护这些“额外”的财产吗?
物业家底不该“神秘”
对于物业部门的工作,很多网友表示不了解。
网友“叮咚”:我不知道物业部门到底做些什么,好像就是修修水管电路,搞搞卫生,具体什么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
网友“金沙白沙”: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物权肯定是属于自己的,其它根本就没考虑过,也没人介绍过。
网友“哼哈”:我们好像是分工合作的,我们管好自己屋内的事,他们管好电梯、草坪、电房水管之类的。现在才知道他们管的那些东西也有我们的一份。
网友“甜心饼干”:我觉得小区里电梯、发电机房这些设施,小区的居民应该只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拥有物权,业主的物权应该局限在自己房子里面吧。
业主该掌握自己家底
网友表示物业部门工作应该公开,增加透明度,也方便管理。
网友“小珠”:希望物业部门公开,平时我们都是叫交钱就交钱,到底钱都用在哪里我们都不知道,现在都公开了,大家心里都明明白白的。
网友“冬之心”:我都不知道原来那些东西我还有份的呢,我以为我全部的财产就在我的房子里面了,现在知道了,还真是像天上掉馅饼一样,多了一份“额外”的财产,心里挺高兴的。
网友“好好人”:像绿化带、楼梯、照明灯这些公共设施的物权应该属于小区居民。物业公司应该举办这样的活动,让我们了解哪些设施的物权是属于我们的。
公布物业家底应成惯例
网友认为物业部门应该积极主动揭开内幕,这样会让大家更加爱护公共财产。
网友“国色天香”:物业公司有义务举办这类的活动。那些消防栓、摄像头,好像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现在知道是我们的,大家会更加自觉爱护这些东西的。
网友“好日子”:居民如果知道了那些公共绿化带和停车场等有自己的一份,那居民肯定就会更自觉地去爱护这些设施。建议所有小区的物业公司举办这样的活动,我也会向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提议举办这样的活动。
网友“酷B”:物业公司让居民了解这些,肯定对大家有好处,这样他们就少了很多麻烦。再说业主花那么多钱买了房子,对自己拥有的物权应该有知情权,而且让业主知道哪些设施在他们物权范围内,他们也就会更加小心地去爱护这些设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