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用户名: 密 码:
首 页 协会之窗  政策法规  协会通告  行业动态 协会动态 行业培训 会员风采  法律咨询 业界观点 网站视频 企业展示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关于举办南宁物业行业消防安全公益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智慧物业管理公益讲座的通知
关于共同参与全市“除四害”统一行动日的倡议书
关于举办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公益培训的通知
宣传海报丨科学防蚊灭蚊,远离蚊媒传染病
关于举办2025年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宣传工作的要求
关于举办2025年南宁市物业行业客服技能竞赛的通知
 
 
我会参加市住房局组织开展捐赠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
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建设厅《..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吴立强副调研员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4/7 文章来源:  点击:1602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发改价格〔2020〕19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现就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8〕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号)的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对应《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第五条所列的收费项目为:住宅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库)物业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其余所列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8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协会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建立镜像
联系方式:0771-2845365、0771-5530415 传真:0771-5530415 邮箱:nnpma2003@163.com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202号 邮编:530028
广西创耀科技 桂ICP备11005484号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