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宁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我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刘宁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好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以严明纪律形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刘宁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组织开展好我区党纪学习教育,突出目标导向,坚持领导带头,注重深学实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其中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的过程。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维平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汇报我区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八桂先锋”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