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培训工作委员会
南协培[2010] 5号
关于举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讲座的通知
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和跨区域服务保安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让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学习《条例》的内容、领会《通知》精神,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会定于7月28日早上举办《条例》讲座。
一、参加人员
南宁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都可参加。
二、讲座内容
1、《条例》相关内容
2、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授课教师: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的宋菲律师)
三、讲座时间、地点
讲座时间:拟定于7月28日(星期三)早上8:30——12:00
讲座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后交协会培训中心
备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21楼2106室
报名电话:0771-2100325 13768115935黄菁
传 真:0771-2845365
五、收费标准:
报名时每位学员需交费用60元。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附件:报名表.doc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培训工作委员会
二O一O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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