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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0年度物业企业监督检查时限的通知
时间:2011/3/1 文章来源:  点击:3160次

关于延长2010年度物业企业监督检查时限的通知

 

南房[2011]90

 

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相思湖新区建设房产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市房产监察支队,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资质管理,提高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我局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物业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南房[2010]508号),截止至2011215目前还有部分物业企业未提交申报材料参加2010年度物业企业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资质管理,确保此次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经研究,我局将受理企业自检材料的时间延长至2011321日,请驻市各物业企业高度重视这次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凡属此次检查范围内而未在321日前申报检查的企业,我局将予以严查。(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5630705

特此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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