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1年中南片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暨培训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委托,由我会承办的“2011年中南片区物业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定于2011年3月24日-25日在南宁市邕江宾馆召开。本次会议以分析研究物业管理当前形势为重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规政策培训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陈伟处长主讲,欢迎各会员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联系人:冯凤 联系电话:2100217
附: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座谈暨培训会的通知》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关于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座谈暨培训会的通知
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宣传、贯彻最近制定的法规政策,研究部署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3月24日在南宁市召开华南、华中片区物业管理工作座谈暨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一)研究物业管理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当前物业管理工作;
(二)交流各地物业管理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解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规政策。
二、会议时间
2011年3月24—25日,23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南宁市邕江宾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临江路1号,电话:0771-2180888。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同志;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负责同志,有条件的城市可通知所辖区(县)物业管理负责人参会;参会城市可选择2至3家骨干企业的负责人参会。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本地代表参加会议,并指派1人带队。请务必于3月1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一个城市到会做交流发言,并通知该市于3月18日前将发言材料发至我司物业管理处(电子信箱:laloo@126.com,传真:010-58933170)。
(三)本次会务及培训工作委托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办。培训费为7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联系人:
卢 苇 15210260273 张 睿 18901073767
电话:010-58933170(传真)、 58933134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系人:
冯 凤 13707878963, 0771-2845365(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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