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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南宁市举办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7/4 文章来源:  点击:3818次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南协培[2012]04

                                              

 

关于在南宁市举办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2012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将于9月15日和16日举行。为了迎接物业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帮助希望成为物业管理师的企业管理人员备考、冲刺物业管理师考试,应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即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研究决定面向广西省全省招生,在南宁市举办一期“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相关配套制度即将出台,将对不同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硬性规定其物业管理师拥有人数,明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和大纲也将作较大的修改。为此,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鼓励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今年踊跃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报考条件拟参加物业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及2011年度未通过考试自愿继续参加培训者。 
二、培训内容
1、根据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共四门考试科目为培训内容。
2、我们将选定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和权威专家,结合《考试大纲》、《重点解析及同步训练》对上述课程进行有针对性培训辅导、重点串讲和模拟练习,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各培训1天(各8学时),《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培训1.5天(12学时),共计5天(72学时)。
3、临近考试前,将统一择时安排两天时间针对四门课程进行集中串讲(总复习),考前串讲不另行收费。
三、培训特色
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两部委培训基地,系全国建设类一级培训机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单位,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物业管理实务》的编写单位,拥有22年的行业培训经验、雄厚的师资和一流的教学质量。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各省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近年来,我中心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了近百期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前培训班,并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委托,圆满完成了中物协培训中心在各地组织的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前培训班总复习任务,以师资水平好、教学质量佳、考生合格率高赢得了广泛好评。据各地反馈数据统计,近年来,经我中心培训的深圳、西安、南京、上海、北京、广州和杭州等地考生的考试合格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与全国同行培训机构相比,我中心在各省市的培训覆盖率和及格率均名列全国前茅,受到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领导的高度赞扬。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7月底8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南宁市望州路249号盛信宾馆。
五、培训收费
1、参加全科学习的学员培训费2200元/人(不含教材),各门课程均赠送考前全科集中串讲;2、教材费160元/套(五本);3、同步训练辅导教材150元/本。
2、参加单科学习的学员培训费标准:单科600元/人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开班首日。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填妥《学员报名表》(附后),前往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相片2张。外地学员食宿自理。
2、报名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2106室(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3、联系电话:0771-2845365;联系人:冯凤、李尤。
4、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联系人:林琅老师;联系电话:0755-83236180,13560773588。
中心(学院)网址:www.pmedu.com,欢迎登陆浏览!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址:www.nnpma.com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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