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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住房局《关于限期填报南宁市物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2/11/20 文章来源:  点击:3225次

 

关于限期填报南宁市物业行业
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
 
南房[2012758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南房[2012366号)的要求,凡在2012531日前取得资质的在我市执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应完成《南宁市物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根据要求,凡未完成填报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区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相关手续事宜。
为进一步加快该项工作,对在检查中未完成有关数据填报的企业,请于20121216日前完成填报,并向我局物业服务和房屋安全监管科上报填报材料,请登录我局政务网(www.nnfcj.gov.cn)点击左下角“业务系统导航”栏目中的“市物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逾期未完成填报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于金龙、唐智敏     联系电话:07715630705
                                        
 
 
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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