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我区房地产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实行复检验证和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桂建房字【2003】11号)精神,为使我区物业管理人员能及时接受岗位知识更新的培训,并及时办理岗位证书的复检经验证,经研究,拟定于2008年8-9月在南宁市举办物业管理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凡2007年前(含2007年)获得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物业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及2006年底前获得物业企业经理证的物业企业经理,尤其是已经过期或今明两年到期需进行复检验证的人员。
二、 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招投标、职业道德、如何处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物业管理风险规避及典型案例、如何做好物业公司的评优创优工作等。
三、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表,传真至广西房地产业协会或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霍燕娜 梁智远
联系电话:0771-2260183、2264329(传)、2264338(传)
联系人: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黎筱媚
联系电话:0771-2845365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2008年8月6日
附件:
全区物业管理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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