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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加强物业工作通知将把好业主大会成立关
时间:2012/5/21 文章来源:  点击:2716次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针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退出项目的程序,切实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用房落实、业主大会成立、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项目等“五个”关键环节的行政监管,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市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指导,引导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事项具体、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
通知要求,要把好几个关,即:把好物业管理招投标关,建立公平的物业管理市场;严把物业承接查验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严把物业承接查验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严把物业管理用房落实关,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把好业主大会成立关,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严把物业企业退出关,切实做好物业服务的衔接工作。
通知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合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即: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发挥社区组织对业主的教育引导作用。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等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配合物业管理工作,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利益,提高业主的大局意识、履约意识和按时交费的自觉性,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大力扶持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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