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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推行“四位一体”管理模式
时间:2012/8/28 文章来源:摘编自住房和建设部办公厅  点击:2569次

 

从去年开始,山东省滕州市推的“规范城市、开拓城镇,城乡并举、协同发展”“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行以来,滕州市先后有1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照要求,建议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原来16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率平均在10-20%之间,2010年的住房投诉量达47件,社区组织文体娱乐活动的参与率不足5%。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实施“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仅半年时间,16个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率达95%以上,“四位一体”联席会议解决各类实际问题71件,信访投诉问题降为零,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的参与率达到60%以上。
“四位一体”社区管理经费来源由市财政、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收入,按照4∶4∶2的比例分摊。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年度费用预算,经市审计局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划由市民政局管理和拨付使用。
“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主要采取以下组织形式:一是按照选举程序,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同志,选入居委会任职;二是采取党支部扩大会议和联席会议的方式,邀请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同志定期参加;三是在居民区党支部领导、协调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实施开展社区服务、共同组织社区活动;五是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调处理社区事务、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各主体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好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协调作用和指导监督作用;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坚持民主协商议事原则,定期牵头召开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对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事务进行研究讨论;协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全力、共同处理好各项社区事务。
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贪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助社区党支部搞好社区管理,协调好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管理的关系,监督、协调、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对接工作,组织并实施物业管理;参与和监督新建住宅小区的承接查验工作;受理和解决居民反映的排污、通风、遮阴、噪声、维修、侵占公共区域或场地、物业服务质量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和社区安定相关的各类问题。
业主委员会主要职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配合居委会贪污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充当好政府和业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到业主中去,把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中,发挥好积极作用;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负责向业主做好联席会议决议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职责:建立和完善服务制度,配合社区参与多种服务,以保证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收费标准和服务相一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做各项事务;参与制定社区管理的各种公约、制度;自觉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征求和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落实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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