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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时间:2008/7/26 文章来源:协会秘书处  点击:3830次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和实施,物业管理已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日益规范化发展的同时,面对的新问题也越来越多。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我会秘书处“会员服务中心”定于每月11日、22日上午9001200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逢周末提前至周五),并开通了咨询热线电话:2100217,由我会法律顾问刘烜辉律师坐班为各会员单位解疑答惑,为会员单位解决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首次“法律咨询服务日”于2008311开设。截止2008820秘书处“会员服务中心”共开设了11期“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广西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万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会员单位的代表,针对本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法律咨询服务日”时进行了咨询。

据了解,各会员单位咨询的问题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个主体,主要有:如何追缴业主欠费;如何有效协调解决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应对等。针对这些问题刘律师一一提供了中肯的、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前来咨询的各会员单位代表们均表示获益良多,协会开设“法律咨询服务日”切实为他们解决了不少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活动自开设以来,在各会员单位中反映良好,正在朝着我们所努力的方向发展——协会应该为各会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尽可能地帮助会员单位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难题与困惑。

 

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日”,首先是考虑到目前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成本高、救助渠道比较缺乏的现状,希望能够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尽可能地减少物业服务企业的维权成本。除了定期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外,我会还将继续开展投诉协调、行业培训等综合一体化的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引导各会员单位规范经营,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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