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团结协作与大力支持下,我会根据2008年既定工作计划开展了各项工作。在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坚持以“维护行业诚信,构建和谐服务”为宗旨,“以为会员服务为中心,以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心” 为指导思想,在参与政府立法,开展理论研究,服务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扩大行业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变更协会名称,修改协会章程
为体现本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的特性,以及由行业管理向行业服务的转变,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协会的名称。同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协会作用的加强,协会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为保证协会工作更好地开展,协会结合自身情况,对原有的协会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章程经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审查同意后,已报南宁市民政局核准并备案。
二、加强内部机构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的服务意识及服务能力
自2007年10月24日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后,协会加强了对各职能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在原有的职能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并完善了相应的业务部门,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为行政主管部门分忧。
(一)关于秘书处
秘书处在根据章程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组建了“会员服务中心”和“行业信用管理部”两个业务部门。
1、2008年3月11日,会员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能是为会员提供物业管理法律咨询、投诉协调、培训等综合一体化服务,其中设立了以下三个业务分部:(1)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咨询部,主要负责日常咨询服务,并于每月11日和22日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逢周末提前至周五);(2)培训部,主要负责组织行业培训和法律顾问授课。(3)策划部,继续负责不定期地组织举办“物业管理面对面”沙龙、编制《南宁市物业管理信息交流》、开展调研和活动策划以及物业服务网站建设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2、行业信用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是协助主管部门草拟行规行约,并配合主管局的相应政策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等工作,努力维护并建立行业信用,建立公平、诚信的物业服务经营机制。
(二)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委员会。继续完善现有的物业管理招投标体制,根据形式发展的需要及时对招标文件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更好地维护各会员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权益。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对前期物业服务的监管。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试行),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试行了半年。根据其相关内容,协会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积极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中指导企业实行相关等级标准,并做好后续推行及宣传工作。
据统计,今年59个招标代理项目中,有20个项目选择实行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9个项目选择实行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2个项目选择实行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8个项目未选择实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选择实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项目占总项目的86%。
(三)关于财务部。财务部负责秘书处及分支机构——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同时财务部还负责协会资料档案的归集与管理工作,高效整合协会人力资源。
三、定期召开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每季度定期召开理事会,向各理事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并通报下季度工作计划,多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调动各理事参与协会秘书处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增强了我会的组织性和凝聚力。
四、规范发展会员
2008年继续吸纳资信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入会,不断壮大协会队伍,同时对资信欠佳的会员进行清理。规范会员的管理,加强会员间的团结协作,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目前,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41家,包括理事单位24家。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面积占全市物业管理总面积的85%以上。
五、积极参加行业调研,并协助草拟、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一)提交《〈关于审理涉及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008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审理涉及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向有关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于春节前组织天津、成都、南宁等10家物业管理协会对该解释进行认真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我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讨论修改,并书面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上报《〈关于审理涉及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对各地物业管理协会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汇总,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审理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二)积极参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
2月下旬,《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维护物业管理行业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后对物业管理行业产生不利影响,协会书面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了《关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致国务院法制办的函》(南物协[2008]009),并向各会员单位发文,建议各会员单位组织员工于2008年3月3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从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对该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编制《南宁市物业管理法律汇编》和《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让各会员单位更全面、更系统的了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引导各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合法竞争,协会收集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与物业管理方面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编制了《南宁市物业管理法律汇编》。
同时,鉴于南宁市由于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规范,引发的物业管理纠纷矛盾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协会还编制了《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统一规范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2008年4月,协会已完成了对《南宁市物业管理法律汇编》和《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印制工作,并向各会员单位免费发放。
(四)开展行业调研,并协助草拟、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1、开展“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
为深入了解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在做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并协助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解决面临的困境,协会自2008年4月上旬起,以务实、重效为指导思想,开展了“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以我会会员单位的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为主要调研对象,针对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诊把脉”。截止目前,协会共走访了9家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的诉求。
2、开展“2008年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活动,掌握行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情况也相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努力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协会自4月中旬起开展了“2008年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活动,向各会员单位发放了《2008年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目前,回收的调查表共102份,回收率达70%以上。协会将继续收集相关的行业情况,并进行汇总分析,以便更好地为行业服务,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环境。
3、协助主管部门进行物业管理区域供水现状调查
为了进一步改善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系统,加快我市一户一表的改造步伐,减少物业管理区域水费纠纷,协会根据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的通知和要求,组织各会员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供水状况进行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以便加快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一户一表的改造步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配套硬件设施。
4、参加自治区房地产业规章立法及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
2008年9月—10月,自治区建设厅在区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业规章立法及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在此次调研工作中,协会主要参加了《广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积极反映行业的呼声,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协会还参加了对柳州、桂林、玉林、梧州等地物业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对物业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数据收集和资料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5、10月下旬,南宁市法制部门就《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协会积极与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引导其将物业服务费的缴费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
6、10月底,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草拟了《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草案)》等4个规范性文件,向我会征集意见。协会从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并书面上报了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7、《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试行期已于2008年6月30日到期。为改变目前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困境,努力为企业争取建立“等价服务”的收费机制,协会及时跟进了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同时,协会保持与南宁市物价局进行沟通协调,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
六、协助主管局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体系
为建立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物业服务行业诚信机制,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协会已完成了南宁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体系的策划方案,并已于2008年3月31日上报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该方案中草拟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激励与惩戒意见》、《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等系列行规行约,希望能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协助自治区、南宁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
(一)协助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开展200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培育公平竞争、品牌服务的物业管理市场,推动我区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并为广大市民创造更为文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协会受自治区建设厅房产管理处委托,于2008年7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协助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活动。
截止申报时间,区内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10个地市的32个物业管理项目申报参评。经过资格预审,共有9个地市的25个物业管理项目参加了现场考评。10月21日—27日,自治区建设厅在广西电视台、广西建设网对考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后对19个符合标准的参评项目授予了2007年度“全区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南宁市8个荣获优秀称号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均为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协助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组织开展“2007年度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活动”
为提高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引导企业有序地开展市场竞争,协会受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于2008年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协助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活动”。
今年共有26个物业项目申报市优考评,其中25个物业项目通过了资格预审。我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物业项目进行了创优预检,共有24个住宅小区(大厦)符合参评条件。2008年6月18日至19日,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监督组的全程监督指导下,我会组织考评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考评。经过现场考评,共有17个参评项目荣获 “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17个荣获优秀称号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均为协会的会员单位。
(三)参加中物协组织开展的2008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即“国优”考评)验收工作
2008年11月2日至6日,受中物协委托,我会参加了2008年度江苏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
同时,协会对南宁市参评“国优”的项目“荣和山水美地”进行了考评前的预检指导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2008年11月17日,协会协助自治区建设厅召开了考评前预备会议,对正式的考评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确保南宁市参评项目顺利开展创优迎检工作。
八、寻求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的途径,积极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组织“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搭建人才供求服务平台,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
为了缓解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的供需矛盾,满足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搭建人才供求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才、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协会于3月16日举办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近百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此次招聘会,共提供了3781个就业岗位。通过组织此次招聘会,协会希望在满足物业服务企业的人才需求的同时,为社会解决部分就业难题。
在此次招聘会中,协会加强了与南国早报、南宁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南宁时空网、城市猎人网等本地强势媒体的合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开展了广告宣传和信息发布,积极扩大物业管理正面宣传,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
(二)引导行业吸呐“4050”人员,缓解企业“用工荒”现状
为进一步缓解现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缺乏的现状,我会与南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携手开展了将“4050”人员引入物业管理行业的活动。7月上旬,协会联合劳动局对各会员单位安置“4050”人员提供岗位的情况进行调查。协会还及时组织召开了聘用“4050”人员优惠政策解释说明会,使用人单位进一步了解聘用“4050”人员的相关优惠政策,希望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用工荒”的现状,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企业摆脱人力资源困境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努力帮助政府解决“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减轻政府负担。
九、积极引导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指导企业处理供用电关系,引导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月下旬,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单方面拟定的供电用电协议。协议约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受电变压器产权约定为物业服务企业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管理该受电变压器;同时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为了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协会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后,拟定并下发了《关于供电用电协议有关问题致会员单位的函》,指导企业妥善处理供电关系,支持企业依法不予签定上述协议。
(二)通过主管部门与市工商局协调解决部分城区工商局要求企业项目管理处办理营业登记等事宜,维护企业权益
近期,工商局接连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设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处办理营业登记。如果将项目管理处列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将增加企业在财力、人力和物力上的负担,在目前企业发展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此举对企业,对行业更是雪上加霜。为此,我会向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及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提交了书面报告,请求其与工商局协调解决此事,同时我会指导企业如何向工商局回函及提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各方努力,使行业内各企业不再受到此类问题的困扰。
十、加强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育工作
(一)组建南宁市物业管理专家库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加快培育物业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在我市物业管理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物业管理招标、考证、培训等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协会于2008年3月中旬,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物业管理行业、领域的资深专家,组建南宁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据统计,共有87人报名参加。协会目前正在进行报名人员的甄选工作,下一步将组织相关的考核评选工作。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针对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优质人力资源匮乏的现状,协会加强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举办了6期《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培训班和两期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班,同时针对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设施和机电设备维保等方面专业知识较薄弱的情况,邀请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专家进行授课,着重提高从业人员的实务操作水平。除此之外,我们还根据企业需要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适应新法规、新形势的需要。
十一、开通“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
协会根据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特征、规模、资源等情况,制定了网站的建设方案,并于2008年7月18日正式开通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网站共涵盖了协会之窗、协会动态、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等14个版块,为会员单位提供各地最新的物业管理动态,并为会员单位提供人才资源、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及企业宣传等信息资源。
此外,网站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及上海、成都、深圳等各地协会相互链接,加强了与其他城市同行交流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经验,同时更好地传播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动态信息,展示了南宁市物业服务行业的风采。网站开通后,协会积极拓展网上服务内容,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努力为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构建崭新的网络平台。
十二、加强内外交流,更好地为行业发展服务
(一)完善“物业管理QQ群”
继续完善“物业管理QQ群”,吸引更多的业内人士参与到其中来。便于各会员单位通过这个网络即时沟通平台共同去探讨与交流在物业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群策群力,争取及时有效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改版《南宁市物业管理信息交流》
为进一步改进文风,调整结构,优化版面,丰富内容,协会自2008年4月份起,对《南宁市物业管理信息交流》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南宁市物业管理信息交流》每两个月出一期,印制为彩色的报刊,并进一步丰富了行业信息和服务内容,适 应了政策宣传、信息传达和服务会员等工作的新要求,更能反映本协会的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动态,更好地展现会员单位的风采,促进交流,更加符合会员单位的需要,进一步彰显行业的特色。
(三)继续举办“物业管理面对面沙龙”主题,探讨热点、难点问题
针对当前物业服务活动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协会继续不定期举办“物业管理面对面”主题沙龙,围绕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了相关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律师及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共同交流与探讨,为会员单位的经营与发展出谋划策。
(四)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
“会员服务中心”自2008年3月份起,于每月11日、22日的上午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逢周末提前至周五)。目前,“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共开设了十八期,共为50余家会员单位共计80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
(五)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
协会在开展“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的同时,积极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截止到2008年12月底,协会共接待了前来咨询的企业代表达100余人次,接听电话咨询100余个,处理书面来访20起。
(六)组织南宁市第二届“物协杯”气排球友谊联赛,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2008年7月—10月,协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了2008年南宁市第二届“物协杯”气排球友谊联赛,并将其纳入“2008年南宁市气排球联赛”社区赛部分。会员单位共组织了58个队伍(男队39个,女队19个) 报名参赛。经过近2月的比拼和较量,此次联赛分别决出了男子组和女子组的冠亚季军。为弘扬行业精神,表彰行业先进,协会于10月17日举行了颁奖仪式,向获胜的队伍颁发了锦旗和奖金。
此次联赛提高了行业气排球赛的比赛规格,并加强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加强了物业服务企业与同行以及小区业主的沟通与交流,扩大了物业管理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七)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与优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措施,努力扩大对外交流与联系
1、加强与中物协的联系和交流,参加相关的课题研究,并参加会议和交流活动
2008年4月,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委托,协助开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接待、协调等工作,并在工作中加强了与中物协的联系和交流。会上,经全体成员表决,协会正式成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并将努力在工作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对我会在此次理事会中的协助和支持给予了表扬,并向我会发来了感谢信。
此外,协会积极参加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工作,并开展了“物业管理项目进入与退出机制研究”的数据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目前,协会已拟定课题大纲,并正在开展课题研究报告的撰写工作。同时,协会还积极参加了中物协组织的交流活动,赴太原、昆明等地与全国各地同行进行交流与探讨,进一步开拓思路,谋划新略,努力推动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迈上新的台阶。
2、组织参加“2008年西部物业管理联谊会”和“2008年西南地区物业管理联谊会”
2008年7月25日—27日,组织会员单位代表30余人赴新疆乌鲁木齐参加了“2008年西部物业管理联谊会”。2008年11月20日—22日,组织会员单位代表30余人赴重庆参加了“2008年西南地区物业管理联谊会”。联谊会上,各地同行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和谋划物业管理发展的前景,加强了物业管理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共同发展。
3、参加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五周年庆典活动
2008年11月27日,协会相关领导参加了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五周年庆典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广西区内各地市协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和合作。11月28日,我会还与柳州、北海、桂林三个地市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在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召开了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成立“八桂物业管理行业联盟”的设想,希望通过区内各地市行业协会的团结协作,把行业协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目前,我会已草拟联盟章程及实施方案,并将在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年会暨2009年新春茶话会上,邀请柳州、北海、桂林的有关领导进行讨论及确定。
4、加强与区内各地同行之间的联系
协会积极加强了与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梧州、贵港等各地同行的交流,开展课题调研工作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工作,学习各地行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努力担当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任。
此外,协会接待了北海、柳州、厦门、南京、石家庄、广州、深圳等地同行,互相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学习法规,沟通情况,不仅增强了各地同行之间的友谊,也获得了多方的理解和支持,摆脱了固步自封、闭门造车的经营模式,吸取了同行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提升了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了物管区域的协调发展。
十三、凝聚行业力量,真诚回报社会
(一)组织“2008年春节扶贫帮困活动”
2008年1月中旬以来,历史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全国十多个省造成了重大灾害。广西也遭遇了50年一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协会积极参与到了全国众志成城的抗冻救灾工作之中,于2月2日组织开展了“2008年春节扶贫帮困活动”,为物业管理小区内一些贫困的业主,送上了大米、食用油和慰问金,希望能为他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送去一份行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二)组织“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抗震救灾募捐会”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罕见的8.0级大地震,给当地及周边地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协会积极号召和动员南宁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伸出救援之手,并于5月22日组织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抗震救灾募捐会”。据统计,共有129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此次抗震救灾募捐会,现场共筹得人民币452730.70元,并已当场转交广西红十字会。此次募捐会,充分凝聚了南宁物业管理行业的力量,展现了南宁物业管理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十四、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协会业务水平,完善协会各项职能,切实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在2008年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09年工作计划,指导并规划2009年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