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2013年“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房[2013]638号
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房产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根据南宁市《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2013年十大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2013年“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评选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2013年“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评选实施方案
(联系人:陈虹燕,电话5630705,18577082858)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年10月21日
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
2013年“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十大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市“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拟在全市开展2013年“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最美物业管理员评选表彰活动,要评出10名最美物业管理员。我局将评出15名人选作为全市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内容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参与服务“大行动”的热情,形成比“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提升居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动“大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评出15名“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为居住区群众提供服务;
2、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或专业特长,且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满一年以上。在工作期间,工作业绩优良,工作能力获得企业的认可。(若岗位有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尽职尽责,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工作有创新。
4、在“大行动”中,工作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业主普遍赞誉。
5、所服务的居住区在开展“大行动”中考评得90分以上。
6、获得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获得媒体表扬报道者、获得相关部门或业主的表扬信者,经确认,优先推荐。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活动工作组,负责全市“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黄宗成 市住房局局长
副组长:陈晨苗 市住房局副局长
黄 栎 市物协会长
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活动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评议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主 任:陈晨苗(兼) 市住房局副局长
副住任:廖国琦 市住房局物管科科长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住建局分管领导
市物协一名副秘书长
成 员:何志程 市住房局物管科副科长
各城区房管所负责人
各开区住建局及市物协一名工作人员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推荐(10月30日前)
按评选标准,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广泛寻找、挖掘候选人物,做好“最美物业管理员”系列宣传,设置单位热线电话接受市民推荐,组织推报30名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推荐表表格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表格及一张个人两寸电子版相片,发至市物协邮箱:2050316907@qq.com),原则上每个企业推荐不超过两名候选人,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物协。
(二)市物协审核(11月8日前)
市物协根据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推报的30名“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的报材料和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名单及材料报市住房局。
(三)工作组办公室确定候选人(11月13日前)
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市物协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并结合我局的日常监督检查,选出15名候选人,并报南宁市“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活动领导小组审查。
(四)公示
我局将评选出的15名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的名字和事迹简介在小区、我局和市物协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报送材料必须确保完整、准确、属实,上报的2013年“最美物业管理员”候选人需征求同级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人员还需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按照本方案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候选人推荐及评选活动。
(三)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评选。
(四)各有关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最美物业管理员评选工作。
(五)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上报。
(六)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邮编:530023;联系电话:5630705;联系人:陈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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