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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房局:关于开展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2/10 文章来源:  点击:3405次

关于开展南宁市“十佳”(十差)

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的通知

 

南房[2013756

 

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房产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南府办〔2013144号)的具体要求,为更好地推动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制订了《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方案

  
     (联系人:陈虹燕,电话:563070518577082858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129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方案

 

根据“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要求,为了有效推进物业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2013年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开展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群众路线为重要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单位参与、业主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组织评议工作。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居住区整洁有序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 黄宗成   市住房局局长

副组长:   市美丽办一名分管领导

                   陈晨苗   市住房局副局长

   黄  栎   市物协会长 

成立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负责评议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主  任:   陈晨苗(兼) 市住房局副局长

任:廖国琦       市住房局物管科科长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市物协一名副秘书长

成  员: 何志程   市住房局物管科副科长

                         各城区房管所负责人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及市物协一名工作人员

三、评议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评议的原则。

(二)坚持双月考评、年终评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物业管理居住区与物业服务企业相联系的原则。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推报(20131222日前)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在全面掌握辖区内物业管理居住区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照日常巡查及双月考评的结果,做好“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筛选及上报工作。全市共计推荐20个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十佳”候选,上报20个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十差”候选,根据辖区内居住区数量的不同,推荐“十佳”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指标如下:青秀区5个,西乡塘区4个,兴宁区4个,江南区3个,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经开区各1个;上报“十差”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指标同上。

(二)评审(20131225

活动办对于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上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及材料,根据《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条件》的标准,并结合各城区(开发区)上报的居住区双月考评结果我局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各入围企业的管理规模、服务质量、品牌影响力、业主认可度等因素,拟定年度“十佳”物业服务企业侯选名单,评定年度“十差”物业服务企业。

(三)公示(20131231

活动办对拟定的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候选名单在我局和市物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予以通报表彰或相应处理

五、奖惩措施

(一)获得年度“十佳”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市住房局通报表彰,授予奖牌(证书),并给每个物业服务企业奖励5万元。

(二)被评定为年度“十差”物业服务企业,属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的,市住房局取消其资质;属一、二级资质的,由市住房局建议上级部门给予降级或取消其资质,同时,三年内不得在我市参加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优和办理资质升级等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扎实开展好物业管理居住区双月考评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居住区服务责任制,并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切实做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停车管理、设备维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

(二)营造氛围,广泛宣传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市物业协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优秀居住区、优秀企业。同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居住区宣传开展评议“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企业员工、业主、住户积极参与居住区的管理,共同把自己的家园管理好、建设好。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由市住房局会同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物业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做好日常检查台帐,作为考核评比依据。

(六)请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上报,同时 将电子版表格发至市住房局邮箱:nnsmlb@163.com。联系人:陈虹燕,联系电话:5630705  18577082858

 

    表:1“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条件

         2南宁市“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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